佛教家庭伦理观初探
佛教家庭伦理观初探 菩提 一、 家庭的原始概念与功能作用及伦理道德 《杂阿含》九三经说:“何故名家?其善男子,处于居家,乐则同乐,苦则同苦,在所为作,皆相顺从,故名为家。”[8]由此可知,家不单是个人身心活动的场所,实际上它包含了家庭每一个成员的情感寄托、责任义务、奋斗目标、行为规范、伦理道德等多方面的内容。《杂阿含》一二七九经说:“于父母兄弟,捶打而骂辱,无有尊卑序,是则堕负门。”[9]也就是说,家庭应建立在长幼有序、相互尊重、礼让包容、体贴关怀的共同理念上,应具有温、良、恭、俭、让[10]的德行。殴打辱骂父母、兄弟是一种缺德行为,同样是堕恶道、遭苦报的要因。佛在《长阿含》一六经中开示说:“善生!夫为人子,当以五事敬顺父母。云何为五?一者供奉能使无乏;二者凡有所为先白父母;三者父母所为恭顺不逆;四者父母正令不敢违背;五者不断父母所为正业。……父母复以五事敬亲其子。云何为五?一者制子不听为恶;二者指授示其善处;三者慈爱入骨彻髓;四者为子求善婚娶;五者随时供给所须。”[11]父母慈爱子女,子女孝顺父母,各安其位,各尽其职,其乐融融,家庭自然和睦、安宁。“善生!夫人之敬妻亦有五事。云何为五?一者相待以礼;二者威严不媟;三者衣食随时;四者庄严以时;五者委付家内。……妻复以五事恭敬于夫。云何为五?一者先起;二者后坐;三者和言;四者敬顺;五者先意承旨。”[12]说明夫妻之间应互敬互爱,彼此尊重,信任关怀,礼让沟通。《孟子·滕文公》(上篇)说:“使契为司徒,教以人伦。父子有亲,君臣有义,夫妇有别,长幼有序,朋友有信。”[13]透过伦理在中国古代的字意来考量,伦,《说文解字注》说:“伦字从人仑声,辈也。”[14]理,《说文解字注》说:“玉虽至坚,而治之得其理,以成器不难,谓之理。”[15]《小戴礼·乐记》更说:“论伦无患,乐之情也。”[16]《荀子·儒效篇》说:“人伦尽也”[17]。人伦,指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,天伦,古代特指父子、兄弟等关系,而伦理即人伦道德之理。引伸开来,伦理的中心思想重在人与家庭、社会、国家和世界人类的关系,它是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约定俗成的人际关系的道德规范。 从上可知,家不仅是孕育个人生命成长的温室,还是种族繁衍与延续的载体,更是伦理道德的基础。今日社会,人们陶醉于物质的电光声色之中,在振臂高呼文明的同时,多少家庭伦理道德却被那迷乱的行径粗暴地践踏。父子反目断绝关系,兄弟诤斗见利忘义,夫妻离婚当作儿戏,姊妹攀比红眼妒忌,如是种种乱相深刻地反应了片面追求物质文明,若不能重视家庭社会伦理道德教育,人类生活秩序将陷入一片混乱的局面。因此,无论人类发展进步到怎样的程度,父慈子孝,兄友弟恭,夫唱妇随,都应当作为家庭伦理谨守的基本原则。作为一个在家佛教徒,更应顺从佛陀的教诫,秉持佛法的信念,积极开创幸福和乐、美好的家庭生活。倦鸟日暮知返巢,游子月夜想回家。家是每个人生活栖息的地方,无论是东奔西走的政客,还是南北贸易的商旅,抑或是浪迹天涯的单身汉,总会在某一个时刻回家。鸟儿归巢,衔食喂养窝中的雏鸟;人朝出暮还,把收获与家人分享。基于人类相依共存的缘起定律,血缘构成了父母与子女间最为亲密的关系。在彼此依赖、互动交流、风雨同舟、资源共享的家庭生活中,每个成员都应承当各自相应的责任与义务。 二、 父慈子孝知恩报恩的家庭伦理观 三、互信互谅相敬如宾的家庭伦理观 人类的生殖欲是与生俱来的,但与其它动物不同的是,性行为须遵循伦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。佛教五戒之一的不邪淫戒,是保护夫妇间正当的两性生活,维护个人基本道德,促进家庭和乐及稳定社会秩序的有力保障。不正当的男女关系,会造成社会的不安,家庭的破裂,人心的堕落,道德的沦丧。今日世界,人类社会性开放的观念遍及欧美,欧风美雨的思潮又不断地侵蚀着中华民族的肌体,爱滋病患者正以惊人的速度增长,各种丑恶的社会现象不断蔓延,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。家外有家,养情妇、包二奶等充斥着乱伦行为的词句,竟然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人们生活的周围,彼此心照不宣,似乎大家已默认了这种非道德存在的正常性,偶尔也听到一些卫道者的声音,却无异于在轰鸣的机械声中喊人,见而不闻。 在世俗生活中,全面禁止男女性欲关系,要求每个人都过着梵行生活,那是不可能的。因此,对于夫妻而言,性欲并不是罪恶,而罪恶往往因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来。《杂阿含经》说:“女人不自守,舍主随他行;男子心放荡,舍妻随外色;如是为家者,斯皆堕负门。”[28]“老妇得少夫,心常怀嫉妒,怀嫉卧不安,是则堕负门。老夫得少妇,堕负处亦然。”[29]所以,为了家庭的和睦与安宁,夫妇间应当严守不邪淫戒。 《佛说玉耶女经》云:“何谓夫妇?背亲向疏,永离所生,恩爱亲昵,同心异形,尊奉敬慎,无憍慢情,善事内外,家殷丰盈,待接宾客,称扬善名,是为夫妇之道。”[30]对于一个女性而言,婚姻是人生的一大转折。所谓“别人堂前我上香,别人父母我喊娘”,“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”。在这种转化的过程中,一种新的伦常关系由此而建立。由女儿变成媳妇,由大家闰秀变成了人妻子母,生则同贫富、共衣衾,死则同穴葬、共泮合。然而,这种传统而又典型的中国家庭伦理观念,在今日民主自由、男女平等、离婚率攀高不下的社会中,受到一而再三的冲击,传统正在摇摇欲堕中塌方。如何重建或加固家庭伦理的堤防,是现代人类社会所面临的新问题。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,无需婚姻的结合而孕育新生命,已成为部分的社会事实。但是,无论人的生命以何种形式出生,家庭仍然是维系人类社会相依共存的重要部分,男尊女卑的格局却将会发生质的变化。 夫妇之间家庭伦理道德的和谐与沦丧,直接影响了社会结构的安定与颓败。因此,夫妇之间对爱情应专一无有异念,对家庭应各尽其责,善良的德行相濡以共,诚挚的语言同沐温馨,如是则能缔造理想的婚姻家庭关系。若家家和睦,户户安定,则世风向善,人心净化,人间净土实现有望。 四、血缘亲情兄友弟恭的家庭伦理观 “复次,大王!乃往古昔,时毗提诃国,有五百群臣,其中有二兄弟,最为大臣。兄名苏斯那,弟名斯那。其名斯那者,心常好觅人过,无利益心。其苏斯那者,于一切时常行利益。为由苏斯那常行利益故,其斯那既无利益,恼乱人民。城中众俱来白王,说彼所作无利益事。其王即令摈出境外,便往婆罗痆斯城,事梵德王。后于异时,其苏斯那,闻弟被摈出境,在婆罗痆斯梵德王所以为臣佐,即白毗提诃王言:今欲往彼婆罗痆斯看弟,作其和顺之事。城中人众,皆生怪愕。其弟常于兄处,作无益事;其弟,王摈出国境,此兄尚于弟处能行饶益,共为和可。”[32] 从上引述的内容来看,真正的兄弟之情是在患难、失意、沮丧、困苦之时,能够给予协助、支持、关怀、救济。《四分律》卷四十一说:“有七法是亲友利益、慈悯故。何等七?难与能与,难作能作,难忍能忍,密事相语,不相发露,遭苦不舍,贫贱不轻。”[33]兄弟间这种肝胆相照的情怀,是血浓于水的真实写照。但是,现实生活中,因兄弟各自的成家立业又产生了多少的恩怨与情仇。其中,妯娌间的嫉妒与猜疑,常使兄弟间的情感平添了几重的波折。分家是兄弟间的常事,但为了财产而置亲情于不顾者也大有人在。古人云:“兄弟如手足,妻子如衣服,衣服破,尚可缝,手足断,安可续?”《毗奈耶药事》卷二记载了这样一件事: “自在长者忽然染疾,因斯念言:我若亡后,然诸子等必当分析。我今应当预画方便,告诸子曰:‘汝等兄弟,可将柴来。’子闻父命,各执取柴,遂成大积。父便告曰:‘可共烧之。’其火既盛,父告子曰:‘汝等可共分此火柴,咸令相去。’彼诸子等即依父命,竞分柴火,于是彼火被分还灭。父告子曰:‘汝见此不?’咸言已见。长者于是说伽陀曰:‘众火相因成光焰,若其分散光便灭;兄弟同居亦如此,若辄分析还当灭。’尔时,长者说是颂已,复告子曰:‘汝等当知,我没之后,不应取汝妻子之语。’说伽陀曰:‘若用妻语家便破,醒人闻叫必心摧;破国皆犹(由)于恶臣,由多贪故断恩爱。’”[34] 以上经文所体现的内涵,与今日社会的现状似乎有很大的距离,尤其是“不应取汝妻子之语”,更是与时代精神相背离。但兄弟间的不融洽,常因妯娌们的谗言、抱怨、离间而疏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。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演变,也许直接血缘关系的兄弟少了,妯娌们也无法三五成群地闹分家了,更有甚者可能有兄无弟了,也就无所谓兄弟关系了。但是,家庭中兄弟的伦常仍将存在并向外延伸,所谓“四海之内皆兄弟也”。《增一阿含经》中释尊对阿难说;“自今已后敕诸比丘,不得卿仆相向,大称尊,小称贤,相视当如兄弟。自今已后,不得称父母所作字。”[35]由此推之,兄弟即平等相待的朋友,虽无直接的血亲关系,有时却表现出有福同享、有难同当的万丈豪情。因此,广义的兄弟伦常,即是以社会为家庭,和平共处,荣辱与共,风雨同舟。如果每个家庭皆能长幼有序,敦睦和谐,必能促进社会的稳定,国家的安宁。 结 论 佛教家庭伦理的教说,建立于众生平等的教义和人与人互相尊重的道德观念上,释尊于《善生经》和《玉耶经》中作了全面的阐释。本着互爱、感恩、奉献的精神,家庭成员间合情、合理、合法的至善道德生活,是佛教家庭伦理观的根本内涵。人类的习俗、风尚、文化等,随着时空的演变与社会结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,但基于人性的道德规范却是任何社会都需要的。释尊的圣教超越了二千五百多年时空,它不但经得起世间的考验,而且能够适应每一个时代。佛教之家庭伦理观,亦复如是,尤其在当今社会转型、世风日下的情况下,仍不失为家庭和乐稳定的良方,有利于人们积极向上,社会健康发展。
[1] 《巴利文大藏经》M.i.p.190。 [2]《说文解字注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1年10月版,P337。 [3]《汉语大字典》缩印本,四川辞书出版社,1996年11月版,P391。 [4]《十三经注疏》上册,中华书局,1980年10月版,P710。 [5] 《春秋左传今注今译》,台湾商务印书馆发行,1982年6月版,P118。 [6]《诸子集成》第一册,中华书局,1986年5月版,P251。 [7]《周易今注今释》,台湾商务印书馆,1983年4月版,P329。 [8]《大正藏》卷2,P25a。 [9]《大正藏》卷2,p352b。 [10]《诸子集成》第一册,中华书局,1986年5月版,P251。 [11]《大正藏》卷1,P71c。 [12]《大正藏》卷1,P72a。 [13] 《中国大百科全书·社会学》,台北锦绣出版社,1993年2月版,P10。 [14]《汉语大字典》缩印本,四川辞书出版社,1996年11月版,P76。 [15]《说文解字注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1年10月版,P15。 [16]《十三经注疏》下册,中华书局,1980年10月版,P1530。 [17]《二十二子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5年3月版,P303。 [18]《大正藏》卷2,P823a。 [19]《大正藏》卷2,P601a。 [20]《大正藏》卷14,P781c。 [21]《大正藏》卷14,P782b。 [22]《大正藏》卷14,P782c。 [23]《大正藏》卷2,P863a。 [24] 《社会学》,台北三民书局,1971年,P262。 [25] 《周易今注今释》〈易序卦传〉,台湾商务印书馆,1983年4月版,P435。 [26]《巴利文大藏经》A.ii.P.59。 [27]《大正藏》卷24,P1047b。 [28]《大正藏》卷2,P352b。 [29]《大正藏》卷2,P352b。 [30]《大正藏》卷2,P864a。 [31]《大正藏》卷2,P768c。 [32]《大正藏》卷24,p70c。 [33]《大正藏》卷22,P861a。 [34]《大正藏》卷24,p8b。 [35]《大正藏》卷2,p752c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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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向文:愿以此功德,庄严佛净土。上报四重恩,下济三途苦。若有见闻者,悉发菩提心。尽此一报身,同生极乐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