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经营肉食的利润全部布施可以吗?
问:我的公司主要经营一个国家四A级的沙漠旅游区,其中有餐饮服务,经常以蒙古特色肉(肉食)提供客人。老法师也讲过,学佛人最好不要经营这种行业,可是这个景区如果不提供餐饮服务,客人吃午饭就很困难。我们想不出更好的办法,只好决定把经营肉食所得的利润全部布施于佛教或慈善事业,请问法师这样做可以吗? 答:可以,这样做可以。环境我们不能改变,我们心地善良,我们把所得的利润来做一些好事,拿这个功德回向给众生,这样就好。像这些经营餐饮,最好是不杀生,自己不杀生,能够买得到,市场买得到这些肉食,佛法里面讲的三净肉,你没有看到杀、没有听到杀、不为我杀,这样就好。如果不得已一定要自己杀,那么你就学伊斯兰教,你看伊斯兰教宰杀畜生,他不是一般信徒,阿訇,就是他们的修行人。他在宰杀畜生之前,一定诵经、念咒回向给它,劝它舍身到好的地方去投生,给它祝愿,这个心就很难得。杀的时候一定是一刀毙命,让它少受痛苦,这都是慈悲。所以回教徒,一般的肉食他不敢吃,他一定吃阿訇宰的,有这个道理在。这是我们应当要学习的,总是对畜生有爱心,有慈悲心。在不得已的时候,身总归是要坏的,你给它商量,它在不得已情形之下它也愿意同意舍身,它到好地方去。所以这里都有道理,不是没有道理的。你再以赚的钱给它回向,给这些众生回向。 |
回向文:愿以此功德,庄严佛净土。上报四重恩,下济三途苦。若有见闻者,悉发菩提心。尽此一报身,同生极乐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