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光大师:谈因果
人之修福造业,总不出六根三业。 六根,即眼耳鼻舌身意。前五根属身业,后意根属心,即意业。 三业者,一、身业。有三:即杀生、偷盗、邪淫。此三种事,罪业极重。 学佛之人,当吃素,爱惜生命。凡是动物,皆知疼痛,皆贪生怕死,不可杀害。若杀而食之,则结一杀业,来生后世,必受彼杀。 二、偷盗。凡他人之物,不可不与而取。偷轻物则丧己人格。偷重物,则害人身命。偷盗人物,似得便宜,折己福寿。失己命中所应得者,比所偷多许多倍。若用计取,若以势胁取,若为人管理作弊取,皆名偷盗。偷盗之人,必生浪荡之子。廉洁之士,必生贤善之子。此天理一定之因果也。 三、邪淫。凡非自己妻室,无论良贱,均不可与彼行淫。行邪淫者,是坏乱人伦,即是以人身行畜生事。现生已成畜生,来生便做畜生了。世人以女子偷人为耻,不知男子邪淫,也与女子一样。邪淫之人,必生不贞洁之儿女,谁愿自己儿女不贞洁。自己既以此事行之于前,儿女禀自己之气分,决难正而不邪。不但外色不可淫,即夫妻正淫,亦当有限制。否则不是夭折,就是残废。贪房事者,儿女反不易生。即生,亦难成人。即成人,亦孱弱无所成就。世人以行淫为乐,不知乐只在一刻,苦直到终身与子女及孙辈也。 此三不行,则为身业善,行则为身业恶。 二、口业。有四:妄言、绮语、恶口、两舌。 妄言者,说话不真实。话既不真实,心亦不真实,其失人格也大矣。 绮语者,说风流邪僻之话,令人心念淫荡。无知少年听久,必至邪淫,以丧人格,或手淫以戕身命。此人纵不邪淫,亦当堕大地狱。从地狱出,或作母猪母狗。若生人中,当作娼妓。初则貌美年青,尚无大苦。久则梅毒一发,则苦不堪言。幸有此口,何苦为自他招祸殃,不为自他作幸福耶。 恶口者,说话凶暴,如刀如剑,令人难受。 两舌者,两头挑唆是非。小则误人,大则误国。 此四不行,则为口业善,行则为口业恶。 三、意业。有三:即贪欲、瞋恚、愚痴。 贪欲者,于钱财、田地、什物,总想通通归我,越多越嫌少。 瞋恚者,不论自己是非,若人不顺己意,便发盛怒,且不受人以理谕。 愚痴者,不是绝无所知。即读尽世间书,过目成诵,开口成章,不信三世因果,六道轮回,谓人死神灭,无有后世等,皆名愚痴。 此三不行,则为意业善,行则为意业恶。 若身口意三业通善之人,诵经念佛,比三业恶之人,功德大百千倍。 (续)诫初发心学佛者书 妙明恭录并分段 印光大师说:‘太上感应篇,摄取惠吉逆凶,福善祸淫之至理,发为掀天动地触目惊心之议论,何者为善,何者为恶;为善者得何善报,为恶者得何恶报,洞悉根源,明若观火。且愚人之不肯为善,而任意作恶者,盖以自私自利之心使之然也。今之自私自利者,反为失大利益,得大祸殃,敢不勉为良善,以期祸灭福集乎!由是言之,此书之益人也深矣。’又说:‘此书究极而论,止乎成仙,若以大菩萨心行之,则可以超凡入圣,了脱生死,断三惑,以证法身,圆福慧以成佛道,况区区成仙之人天小果而已乎。’ 民国期间,印光大师曾经教人看《太上感应篇》《文昌帝君阴骘文》等道家劝善的善书。那是因为神道设教的信仰当时在民间极为盛行,几乎家家户户如此 ,而各种乱七八糟的会道门极其猖獗,如一贯道,同善社,罗祖教,弥勒教,圆顿教。。。。。。等等等等,印光大师不得以,教看道教的《太上感应篇》等书,因其虽然不是佛法,但总比种种邪魔外道说法好得多,那也是大师为应当时之机不得以的方便之举。 太虚大师曾经指出,世俗人通常对因果存有两种不正确的认识:一种是无因无果的断灭论;一种是神道设教的因果观:即人做了善,神就保佑;做了恶,神就惩罚.(详见〈太虚大师全书〉第二编〈三世因果〉)。 |
回向文:愿以此功德,庄严佛净土。上报四重恩,下济三途苦。若有见闻者,悉发菩提心。尽此一报身,同生极乐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