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弘法师:损人利己得到的财富容易失去
『消散复取』,用这种损人利己的方法得到的东西当然就很容易失去,所以很快的消散,用完了,花光了,然后再用这种方式来索取、来盗取,无止境的来贪取,最后把自己的福报都享尽了,享尽,寿命就跟著终了,所谓禄尽人亡。偷盗结罪大小是看你损害的影响面有多大、程度有多深,如果是偷盗一个人的,那你跟这个人结罪,将来你得还这个人,这个罪业相对还不算大,只是这两个人之间的讨债还债的关系;如果我们偷盗的是一个国家的财物,这是公有财物,这个财物是属於广大人民的,我们偷盗、占用那是对一国人民结罪,欠的是整个国家人民的债,那个债就重了,那你什么时候还得起?将来得做牛做马来还。所以真正廉洁奉公之人,公家的一针一线都不敢擅用。以前,我们师父过去的老校长周邦道先生,他也做过官员,做官员的时候真正廉洁。公家给他家安了公用电话,这打电话,公事就用这个电话打,私事不打这个电话,到街上的公用电话去打,不打公家的电话,连家里人都不可以用,接听可以,接听不用钱,打出去不行;公家给他配的车,上班、公事,他坐这个车,如果是办私事,不坐这个车,自己去挤公共汽车。这个官员太难得、太少见了,真正是廉洁奉公,他知道因果,擅用国家财物那就是欠国家人民的债。 还有一个比这个罪更重的,盗三宝物、盗常住物。常住是十方道场,这个道场是十方道场,就是所有的出家人都可以用、都可以住,如果我们擅用这个常住的东西,没有经过常住同意,而且是以一种偷心、占便宜的心盗取的,盗取就是不与取,人家没同意,常住没同意,你就拿了,你就用了,这个果报就重。为什么?因为常住物是属於十方,十方僧众那个范围就太广大了,绝对不是地球,也不是这十亿个银河系的娑婆世界而已,而是遍法界虚空界所有的圣贤僧,那是无量无边,那我们对他们欠了债能还得起吗? 节录自 定弘法师谈因果 定弘法师主讲 (第二集) 2012/7/24 广州大佛寺 档名:57-095-0002 |
回向文:愿以此功德,庄严佛净土。上报四重恩,下济三途苦。若有见闻者,悉发菩提心。尽此一报身,同生极乐国。